一、限制運輸的物品
限制運輸物品為政策規定,具體物品需咨詢客服。
如:1、動植物產品如:成品香煙、雪茄;花生油等油類液體;香薰蠟燭等易燃物品;
2、普通貨物如:打火機(不含燃料);書籍、光盤、卡片等印刷品(對中國政治、經濟、文化、道德無害);各類藥物(需提供醫院證明);血糖測試儀和測試紙。
二、無法享受補貼的物品
所有符合海關要求,在個人合理自用范圍內的物品都可承運,但是線路細則之外的物品無法享受線路補貼。部分無補貼物品如下:
1、全路線:奢侈品牌商品;電腦(筆記本、平板);手機;電子手表及其他手表;貴重金屬、寶石及其制成品(首飾);戶外運動用品及配件(如高爾夫球及球具;棒球及球具;溜冰鞋、滑雪板及其配件;沖浪板、劃水板及其配件等);煙酒類;血糖測試儀和測試紙;球星卡類;海參(干制的、帶包裝、非散裝的);
2、標準線:嬰兒安全座椅、嬰兒推車、嬰兒傘車;首飾;行李箱;羊毛被;羊胎素;
3、無憂線/標準線:樂器及其配件(如鼓、吉他等)、釣魚竿(含配件)可承運但不享補貼;
以上物品僅作舉例,其他物品可咨詢客服是否享受補貼。
三、容易被忽視的禁運品
特別提示!以下是容易被忽視的禁運品,請務必不要轉運!
1、肉制品、鮮活動植物、寵物食品(食糧/保健品)及含肉成分的食品、水產類食品(干制的、帶包裝、非散裝的海參除外);人參、西洋參;燕盞、燕窩;除奶粉、奶片以外的奶制品(如液體奶、奶酪、芝士等);
2、二手商品;煙葉、煙絲;
3、汽車、摩托車配件及其附件等;壓縮氣體制品(高壓噴霧)、鋁罐液壓裝物品等;
4、無線電設備及其附件等;電話卡;鋰電池、移動電源、充電電池、帶充電板的手機殼等充電設備;
5、醫療器具(如性別測試紙、帶針頭的血糖測試用品);
6、各種武器、仿真武器等管制刀具;
四、凡符合下列標準之一的,可以認定為管制刀具:
1、匕首:帶有刀柄、刀格和血槽,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單刃、雙刃或多刃尖刀。
2、三棱刮刀:具有三個刀刃的機械加工用刀具。
3、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(跳刀):刀身展開或彈出后,可被刀柄內的彈簧或卡鎖固定自鎖的折疊刀具。
4、其他相類似的單刃、雙刃、三棱尖刀:刀尖角度小于60度,刀身長度超過150毫米的各類單刃、雙刃和多刃刀具。
5、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,刀身長度超過220毫米的各類單刃、雙刃和多刃刀具。